首页 律所介绍 律师团队 服务领域 法律法规 经典案例 建议投诉 律所动态 联系方式
当前位置:首页 >> 律所动态 >>> 详情

浙江泰杭(长兴)律师事务所开业典礼暨揭牌仪式隆重举行!



       2024年11月22日,正值银杏金黄、硕果累累的美好时节,浙江泰杭(长兴)律师事务所在长兴县太湖街道太湖大道1366号深蓝国际13楼举办了开业典礼暨揭牌仪式。

浙江泰杭(长兴)律师事务所开业典礼暨揭牌仪式隆重举行!

       浙江泰杭(长兴)律师事务所于2024年9月经浙江省司法厅批准设立。泰杭长兴所将依托泰杭总所的发展平台,深耕品牌化、数智化、全球化发展,始终坚持“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服务宗旨,始终贯彻最大程度维护客户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为客户及时提供专业、务实的法律及商务解决方案。

浙江泰杭律师事务所主任汪政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进喜等嘉宾讲述泰杭所核心服务理念
浙江泰杭律师事务所主任汪政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进喜等嘉宾讲述泰杭所核心服务理念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律师学研究中心主任王进喜,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白冰、王迎龙,浙江省司法厅律工处处长徐耀雪,浙江省司法厅律工处一级主任科员陈芬,湖州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易明安,湖州市司法局律工处处长沈海建,长兴县司法局局长徐珏,长兴县司法局党委委员汤煜斌,长兴县司法局法管科科长俞敏,浙江泰杭律师事务所主任汪政,党支部书记沈杰,副主任张峰,管委会主任张会佳等多位嘉宾参加本次开业典礼和揭牌仪式。

杨理银(左一)、沈海建(左二)、徐珏(左三)、徐耀雪(中)、王进喜(右三)、汪政(右二)、易明安(右一)揭牌合影
杨理银(左一)、沈海建(左二)、徐珏(左三)、徐耀雪(中)、王进喜(右三)、汪政(右二)、易明安(右一)揭牌合影

       典礼上,王进喜教授、徐耀雪处长、易明安副局长、沈海建处长、徐珏局长、汪政主任和泰杭长兴所的杨理银主任共同为浙江泰杭(长兴)律师事务所揭牌。

       在热烈的掌声和欢呼声中,领导和嘉宾们共同见证了这一重要时刻。随着礼炮声落下,揭牌仪式也落下帷幕,这标志着浙江泰杭(长兴)律师事务所正式扬帆起航,开启新篇章。

揭牌仪式结束后,省、市、县各级领导与浙江泰杭律师事务所、泰杭长兴所主要负责人开展了座谈会。

       揭牌仪式结束后,省、市、县各级领导与浙江泰杭律师事务所、泰杭长兴所主要负责人开展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泰杭长兴所主任杨理银向与会的领导、嘉宾汇报了泰杭长兴所的前期筹建情况和今后的发展规划。

       座谈会上,泰杭长兴所主任杨理银向与会的领导、嘉宾汇报了泰杭长兴所的前期筹建情况和今后的发展规划。

 浙江泰杭律师事务所主任汪政对各级领导莅临长兴所参加成立揭牌典礼并指导工作

       浙江泰杭律师事务所主任汪政对各级领导莅临长兴所参加成立揭牌典礼并指导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汪政表示将充分发挥总所平台优势,为各分所提供法律实务培训,增强分所律师的理论知识、提升分所律师执业能力,助力各分所拓展海外法律服务市场。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律师学研究中心主任王进喜表示泰杭长兴分所的成立是县域律师事务所高质量发展的大趋势,也是泰杭律所品牌在业务布局上的关键一步,将推动县域律所进一步实现规模化、专业化。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律师学研究中心主任王进喜表示泰杭长兴分所的成立是县域律师事务所高质量发展的大趋势,也是泰杭律所品牌在业务布局上的关键一步,将推动县域律所进一步实现规模化、专业化。

浙江省司法厅律工处处长徐耀雪对浙江泰杭(长兴)律师事务所的成立表示祝贺

       浙江省司法厅律工处处长徐耀雪对浙江泰杭(长兴)律师事务所的成立表示祝贺,同时泰杭长兴所的前期筹建工作和对今后的发展规划给予积极的肯定,并强调泰杭长兴所要充分利用泰杭总所的法律服务平台,提升自身法律服务水平,打造一个高水平、高效率、高质量的县域律师事务所。

泰杭长兴所开业典礼暨揭牌仪式的圆满落幕

       随着泰杭长兴所开业典礼暨揭牌仪式的圆满落幕,县域律师事务所又注入了新的活力,凝聚了泰杭力量。

       泰杭长兴所的成立,不仅能够为县域内的居民和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同时也希望为促进县域内的法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贡献泰杭长兴力量。泰杭长兴所全所律师将不断提升专业法律素养,深耕法律市场,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为实现律所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上一文章长兴县司法局党委书记钱锋一行到浙江泰杭(长兴)律师事务所指导党支部筹建工作
下一文章浙江泰杭律师事务所汪政主任一行莅临长兴分所指导工作

协助维权
蒙受经济损失,可申请百度协助
虚假赔偿
遇到品牌或资质冒用,可申请百度保障
欺诈赔偿
遇到欺诈,经核查属实,可申请保障退还费用
Copyright © 2024 浙江泰杭(长兴)律师事务所 all reserved 后台管理